據小房君查看相關文件,在今年的一月份,揭陽市人民政府曾發(fā)布過《揭陽市普查在冊在建違法建設分類處置實施方案》,方案中提到對已入住的涉嫌‘小產權房’要依法依規(guī)征收有關稅費,暫時保留使用。(相關鏈接:實施方案出臺!已入住的“小產權房”將征收稅費,暫時保留使用!)
涉嫌“小產權房”由自然資源局牽頭相關職能部門組織建筑質量檢測(鑒定)、消防安全檢查、用地規(guī)劃校核,依據檢測檢查校核報告,研究提出具體處理意見,落實相應措施進行處置。
1、已取得合法用地手續(xù)的或不存在嚴重違反土地利用總體規(guī)劃、城鄉(xiāng)規(guī)劃、沒有出現(xiàn)財產糾紛和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。
(1)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(guī)劃且土地是集體建設用地的(已建成未銷售或銷售部分),按照問題樓盤的處置方式實施,土地由政府統(tǒng)一征收,地上建筑物沒收后,由第三方對土地和地上建筑物進行評估,以政府招拍掛的方式予以解決。
(2)土地是國有性質改變用途的,報經市政府批準后,可采用協(xié)議出讓的,由第三方評估后,依法按程序補交土地出讓金后;不能協(xié)議出讓的,第三方評估后,由政府以招拍掛的方式予以解決。
(3)已取得合法用地手續(xù)又不嚴重影響規(guī)劃的,規(guī)劃能調整的由自然資源部門予以調整,處罰后予以完善。
(4)無法整改但又不存在糾紛和安全隱患的“小產權房”,落實“四清兩斷”措施后,先予以保留現(xiàn)狀。
2、存在重大安全隱患且無法整改消除,以及嚴重影響規(guī)劃實施且無法改正等情形的違法建設,要依法堅決予以拆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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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小產權房”是指未經批準在農村集體所有土地上建設,向本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單位、個人銷售或長期租賃等形式變相出售的住房,屬違法建設,無法辦理產權登記,強制拆除或房屋征收時不能補償。
關于在建小產權房加收稅費這個問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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